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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西兰料件加工有关问题调研
2008-04-07 11:18  文章来源:奥克兰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调研

一、出口退税问题。
新西兰的主要流转税种是商品和服务税(GST),只对在新西兰境内消费的商品和服务征收。GST在生产、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可以扣抵,出口商在出口环节免缴GST,因此其在购进商品发生的进项GST可以向税务局要求退还。
二、进口税费。
新西兰进口需要缴纳进口关税、反倾销和反补贴税、酒税、重工程研究委员会征税、商品服务税、进口交易费。
1.进口关税:新西兰海关在征收进口税时,考虑如下因素:税号、减让适应性、优惠税率。关税一般用百分比表示,海关以海关价格作为计税基础。
2.反倾销和反补贴税:海关根据经济发展部贸易救济组的裁决征收。
3.酒税:海关对啤酒、烈酒、葡萄酒征收酒税,按照每升量计收。
4.根据1978年《重工程研究征税法》,新西兰海关对部分税号下(主要在两位税则号72、74、76、83下)的商品征收重工程研究委员会税,征收税率是每千克(或者每吨)0.05新元。
5.商品服务税12.5%,在以下价值总额基础上缴纳:(1)商品的海关价格;(2)所有进口税、反倾销和反补贴税、酒税、重工程研究委员会征税;(3)商品运输到新西兰过程中的运费、保险费。
6.进口交易费:每一笔进口,如果关税和商品服务税之和等于、大于50新元,海关都收取进口交易费25.38新元,这其中包括海关代表新西兰农林部征收的3.38新元生物安全扫描费。进口交易费与关税、商品服务税同时征收。
三、进口复出口的退税问题
(一)退税条件
进口商品复出口时,海关可以退税。退税商品的最小金额是50新元,对私人物品退税没有最小金额要求。
1.资格:
任何人只要提供要求的信息,都可以要求在以下情况下退税:
(1) 进口缴纳了关税的商品
(2) 在新西兰境内为出口而生产并缴纳了消费税(excise duty)的商品。
在以上情况下,进口税、消费税以及在特定情况下的商品服务税都可以要求退还。
2.商品服务税的退还
商品进口者只要将这些商品用于与税务有关的活动(taxable activity) ,就不能申请退还进口所缴纳的商品服务税。但是,在以下条件可以:
(1) 商品有残缺或者供应错误(两者的主张退税期分别是自进口之日起12个月和2个月);
(2) 商品的进口商同时也是出口商。
与其他国家不同,新西兰不对旅游者购物退还商品服务税。为购买免商品服务税的商品,旅游者可以到免税店或者安排零售商、供应商出口。
(二)方便退税的措施
新西兰没有对料件加工设立特殊区域来监管,所有进口货物在同等区域对待。但是,新西兰海关有一些方便复出口进口商品的措施。
1.ATA证明信
如果进口商品在12个月之内复出口,海关要求提供关税和GST的担保。对于样品、广告用品和特定其他材料、设备,海关接受ATA证明信作为替代担保措施。这些证明信可以通过惠灵顿地区商会获得。
2.临时进口准入
如果进口商品在12个月之内复出口,可以通过临时进口准入进口。在这种情况下,进口商可以通过提供一些措施(比如押金)作为进口税和商品服务税的担保,在商品复出口时全额退还。(廖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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